RSS
热门关键字:  邛崃  电话  天台山  windows  vista
当前位置 :| 主页>邛崃房产>购房知识>

防吃亏 专业人士提醒购买商品房应注意六大问题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07-12-03 Tag: 点击:
 近期关于商品房买卖方面的纠纷有上升趋势。专家就购买商品房合同中容易发生纠纷和违约率较高的问题,给购房者提出以下建议:

     交付订金。建议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亲自到相应楼盘的售楼部,查看开发企业是否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。比如包头市房管局就要求开发企业,必须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悬挂在售楼部的醒目位置,如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,则说明此楼盘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,千万不可贸然交付订金。

     交房时间。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都有“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,不承担责任”这样的表述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“不可抗力”是指不能预见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,如:地震、水灾、战争等。但在房产交易中,有的开发商却将此条款进行了延伸、扩张。比如有的合同对“不可抗力”做了如下注解:“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其他事故,及销售方所不能控制的其他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,销售方不承担责任。”这样的约定显然是销售方把自己的免责范围扩大,是违背法律原则的。开发商不能把自身的过错归之为不可抗力,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。因此签订合同时,应特别注意“不可抗力”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。

     房屋面积。对于商品房这种特殊的商品,应当允许合同约定的面积存在误差,但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。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,购房者应注意开发商对面积误差的约定。

     房屋质量。商品房特别是购买预售的期房,各种复杂因素往往使购房者在签约时难以辨清所购商品的虚实,等到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,问题才暴露出来。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质量要求、交房标准等是否写清楚了。

     违约条款。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中,有些开发商或代理商会列出许多有关购房者违约责任的苛刻条款,而千方百计避开卖方违约责任的约定;或虽约定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,但双方的违约责任约定不公平、不对等。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,买方应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卖方的违约责任,并争取双方违约责任的公平和对等。

     房产证办理。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是否有陷阱,将办证的条件和期限进行约定。

上一篇:买房怎样选环境?
下一篇:没有了
最新评论共有 1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
发表评论
评论内容:不能超过250字,需审核,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。
用户名: 密码:
匿名?
注册
  关于热线网网站导航广告服务隐私保护招贤纳士合作伙伴留言/投诉联系方式关注我们加入收藏
邛崃热线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地址:四川省邛崃市小南街49号 QQ热线群:2281625 客服热线:13981708384
网络实名:邛崃热线 域名:www.611530.com www.qlrxw.com 611530.Com™ 蜀ICP备05028176号